全国一共有278个垃圾焚烧厂、679个焚烧炉。去年开始,我们要求全国所有垃圾焚烧厂开展“装、树、联”工作,“装”就是垃圾焚烧厂要依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对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控;“树”就是垃圾焚烧厂要在厂区门口或便于公众查询的显著位置设立电子显示板,实时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联”就是垃圾焚烧厂的自动监控设备要与环保部门联网。去年一年,全国所有的278个焚烧厂都装上了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全部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现在,你到任何垃圾焚烧厂,都能看到有个大屏幕放在那儿,排放浓度、达标不达标情况都可以看到。
“2+26”城市PM2.5不仅下降15%,很多城市下降了百分之二三十每日经济新闻:近日环境保护部公布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首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攻坚行动要求“2+26”城市在今年3月底前实现PM2.5平均浓度要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请问为实现双降目标,环境保护部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刘炳江:谢谢。我向你报告,效果很好。双15%不仅仅是每个城市下降15%,还分6个层次,像北京、石家庄都是下降25%,还有下降10%等,这6个档次,总体平均是15%。
第一个是PM2.5浓度下降15%。我们每个月都公布,现在是马上进入3月份,最后一个月的冲刺。如果像今天这种重污染过程多来几个,这个成果就不见得能保住,所以各级政府是高度重视。你问几个市长,都在抓这几个数据,从最新的数据看,PM2.5不仅下降15%,很多城市下降了百分之二三十。
第二个是重污染天数下降更喜人。关于重污染天数,各个城市有各个城市的数据,总体我说一下。28个城市平均的严重污染天数,从2017年10月1日到现在,平均每个城市只有两天,上一采暖季同期是平均9天,降幅是一目了然,远远超过15%。重度污染上一采暖季平均是27天,现在是10天,这个比例更远远超过15%,所以效果是不错的。
至于为落实两个15%采取了什么措施,刚才中青报记者的问题我已经回答了,我把几个数据快速说一下:第一,清理整顿了6.2万家涉气的“散乱污”企业;第二,完成了394多万户的电代煤、气代煤;第三,彻底淘汰了5.6万台燃煤小锅炉;第四,环渤海港口的运煤大卡车全部停止运行;第五,一些企业在进行错峰生产;第六,5万多家涉气的企业全部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当然还有更多的措施。最关键的是,这些措施得到了落实,发挥作用的是出台量化问责办法。刚刚公布第一例案例,就是因为错峰生产没有得到落实。问责有两类,一类是任务型,一类是结果型,完不成都要问责。
强化督查本身就是长效机制的具体体现新华社:去年,环境保护部采取了强化督查等一系列强有力的环保执法行动,虽然取得成效,但人们也担心这种“运动式”执法能够维持多久。请问,如何才能建立起环境执法长效机制?
刘友宾:最好的长效机制就是严格依法办事。强化督查不是“运动式”,更不是“一阵风”,它本身就是长效机制的具体体现。
2017年,环境保护部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强化督查实施以来,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2万家“散乱污”企业、6.4万台燃煤锅炉、8919家错峰生产企业及清洁供暖改造等4本台账;截至2018年2月底,28个督查组对21万个企业(点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各类涉气环境问题3.6万个,督办突出问题两万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纳入应急预案的企业从9000多家增加到5万多家,极大地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有效保障了《大气十条》的圆满收官。
强化督查是环境执法的有益探索和实践。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社会各界对新环保法的实施寄予厚望,希望新环保法“长出钢牙利齿”。可以说,强化督查正是新环保法长出的“钢牙利齿”,新环保法赋予环境执法的权力和手段得到比较充分的运用,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对打击违法排污、改善空气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督查至少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执法重点。在区域上突出京津冀及周边这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在时间段上聚焦于秋冬季这个特殊时段,在行业上紧盯涉气“散乱污”企业。
二是提高执法效率。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优化执法方式,调整执法策略,既让环境执法人员互相学习,也有效破解了地方保护主义。强化督查使用网格化管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精准度。
三是切实传导压力。强化督查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环环相扣,较真碰硬,咬定青山不放松,严肃责任追究,有效地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督查积累的有益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相信在今后的环境执法中这些好的做法一定能够得到继续推行,用环境执法新常态促成环境守法新常态,捍卫法律威严,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环境质量获得感。
刘炳江:第一个问题我稍微补充一下,理论上说污染越严重、治理任务越重的地区越应该配置更多、水平更高的执法人员,即执法资源的优化配置理论。目前,还不是根据质量改善要求和治理任务的繁重程度来配置执法人员。去年的强化督查调集5600人,就是执法人员的优化配置,实际上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是一次理论的实践应用。
另外,打攻坚战就要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大家都知道扶贫攻坚战有驻地工作队,什么时候脱贫什么时候撤。6.2万家“散乱污”企业及集群为什么长期得不到解决?5.6万台燃煤锅炉为什么一直淘汰不了?环境保护部深深知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次就是一竿子插到底,督促彻底清理干净,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建立长效机制的探索。空气质量不改善,这种方式会成为一种常态。另外,环境保护部现在的做法不像以前大撒网执法,而是一年确定几个重点任务,不干则已,一干就干到底。
第二个问题说这一轮的污染是不是有所放松,我现在还没看到数据。如果你回顾过去的情况,每到季节交换的时候,都容易出现重污染过程。虽然说有的城市可能会感觉前5个月改善得很好,后面1个月不怎么改善也能完成既定目标,可能个别地区会有所放松,但总体上不会放松。中央布置了打赢蓝天保卫战,“2+26”城市又有空气质量改善的新目标,如果现在放松,全年的目标可能就完不成。
环保执法打击的是违法企业,是黑色的GDP,扶植的是合法企业,是绿色的GDP凤凰卫视:为治理空气污染,环保部组织大规模督查执法活动,效果很好,但是民间有一些说法认为,一些企业停产限产遭受的经济损失过大,是不是我们付出的经济成本、人力的代价太大了?如何平衡治理污染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刘炳江:这个问题从来就没断过,一直以来都有很大的争论。我想大家都感觉到2017年是环保执法力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力度最大的一年。在如此大的执法力度下,中国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表现怎么样?这里我给大家共享一组数据。看待环境与经济问题的时候,大家一定要从宏观上看,从整体上看,从长远来看。2017年全国工业生产增速扭转了自2011年以来连续6年下降的态势,呈现企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出现积极的变化,这是第一个结论;2017年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同比回升3.7个百分点,结束了自2012年以来连续5年的下降态势。大家会认为受冲击最大的是钢铁行业,统计显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能利用率提高了4.1个百分点。我想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大家一目了然。
据统计局对全国574种主要工业产品实物产量统计,2017年产量实现增长的数量为408种,较2016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从企业的利润看,2017年1月~11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同比增长21.9%,增速较上年提高了13.4个百分点。如果像你说的那样,对经济造成了大的损失,那么宏观上看这些数应该都是负的,而事实上恰恰相反,都呈现的是大幅度增长,企业利润率大幅度增长,产能利用率明显改善。
我们再来看一下“散乱污”企业。2017年我们重点对“2+26”城市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涉及6.2万家。我们说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是扶堵结合,扶持环境绩效好的企业,打击非法的、“黑色”企业。我们也组织做过深入分析,如果“散乱污”企业全部安上高效治污设施,那么这些企业不仅钱挣不到,甚至还得赔本。这些企业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就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环境成本内部化没得到落实,所以赚的都是污染环境的钱。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换来了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了动能转换,提升了城市品位,从更深层次激活了生产要素,达到“一石多鸟”的目标。
一是,据专家估算,2017年“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率达30%,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群众对“散乱污”企业投诉量是最大的。
二是推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产业转型,解决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举个例子,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原有2000多家胶合板企业,原来年纳税额只有两亿多元,综合整治后,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从39家增加到100多家,纳税额也翻番了。你们可以去那里看一看,原来企业周边环境脏乱差,现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普遍叫好。
三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这里有一个例子,就是邯郸永年区的特色产业标准件产业,整改前有9000多家,通过集群整治,市场环境得到优化,国内外客商云集永年,引进了21个高端标准件项目,总投资达到230多亿元,实现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我们现在整治“散乱污”企业,与国家提出的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一脉相承的。
环保执法打击的是违法企业,是黑色的GDP,扶植的是合法企业,是绿色的GDP。在执法过程中,肯定会对一些违法企业、不达标企业造成较大冲击,甚至关停淘汰,我想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历史欠账总是要还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还要进一步向全国推广,请大家客观理性来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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