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9月30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创新城市”和“设计之都”工作部署,深圳市罗湖区国税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利用“营改增”改革契机,塑造良好税收环境,支持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为企业扎稳发展根基、扩大经营规模、抓住市场先机提供支撑和保障。
文化创意服务行业较早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罗湖辖区文化创意企业共9653家,其中,深圳动漫城、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深圳电影出版发行集团等公司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结合辖区文化创意企业特点,罗湖区国税局采取了一系列确保税制平稳转换的措施:
组织开展“营改增”典型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特点,掌握行业运作规律,深入分析文化创意产业“营改增”政策效应,结合纳税人反馈的意见建议落实完善管理和服务举措,为文化创意企业适应税制变革、扎稳发展根基创造有利条件。
另一方面持续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对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后续影响,分析政策落实情况,查找政策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采取反映工作建议、加强实践辅导、落实问题整改等管理措施,促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深圳市罗湖区国税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帮助部分快速成长的文化创意企业抓住资本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截至2016年7月30日,罗湖国税管辖范围内的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八马茶叶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文化创意企业已顺利登陆新三板,深圳市淘淘谷技术有限公司、彩菱动画有限公司2家企业顺利挂牌上市,一系列管理和服务举措逐渐显现出服务辖区企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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