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广播电视局原局长郝时道于2012年侵占王敏承包地堆放砖头,并私自砍伐王敏挂果桃树130棵,拔掉樱桃树180棵,不认错,不赔偿,造成王敏告状上访,遭到地方政府打击报复。13年来,因为此事给王敏全家造成毁灭性的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在王敏上访维权期间,多家政府部门违法造假,帮助郝时道开脱罪责。郝时道作为国家官员违反党纪国法,侵害百姓利益,地方多家政府部门,官官相护,造成王敏全家因为一件小事,变成家庭的灾祸,影响到儿子前途,影响到家庭幸福,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到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希望辽宁省鞍山市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妥善处理,还王敏全家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现将王敏反映情况材料和证据刊发如下:
实名举报
举报人:王敏
性 别:女 年 龄: 61岁
身份证号码:210321196309250062
住 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东么路子回迁楼
电 话:13514227212
被举报人:原台安县广播电视局局长郝时道
事前缘由:郝时道2012年时任台安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期间,强抢、强夺、强砍、强占。2010年我承包蔬菜村三组四亩地里栽种上桃树,2012年被郝时道砍掉130棵(我不知情),拔掉补栽的樱桃树180棵,用挖掘机挖一个大深坑,腾出空地,利用职权之便,用广播电视局公车2台,广播电视局六七名工作人员装卸,办公室主任菜晓海记账算账,广播电视局局长郝时道在场指挥。拉数万块砖卸到我承包地理准备建楼。13年来我一直坚持上访,得到的都是层层包庇,无人解决。
证据1:2023年7月28日到国家自然资源部上访,2023年8月31日郝时道将砖全部清除,恢复耕地。13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拒不赔偿,在此期间郝时道与原蔬菜村书记夏玉财合谋,夏玉财出据大坑(被郝时道砍掉果蔬的承包地)卖给郝时道其父郝玉忱(2012年90多岁左右,走路说话都不利索)。郝时道买城南村二组夏国忱家的平房给其父郝玉忱居住。郝时道拿着这份假证到台安县房屋征收管理局在2020年签出一笔巨款,我把此事反应到鞍山市纪委、辽宁省纪委、中央纪委、国家信访局、国家自然资源部等,各级纪委来台安县调查核实,台安县自然资源局回复上级主管部门:“郝时道砍王敏家承包地里的桃树不用办砍伐许可证,不是违法行为,八角台街道回复上级主管部门是台安县房屋征收管理局提供的材料一份。”这份材料纯属造假,材料上说:经请示村委会允许郝时道父亲郝玉忱填坑垫道,郝玉忱门前有一处约600平方米,深0.5至3米不等(含购房时花9000元所购菜地和成材杨树),坑边路低洼,不宜行走,雨季道路中断等等,坑填平栽种99株多年生果树,又开辟菜地,共补偿45500元。郝时道用父亲郝玉忱名字买房,郝玉忱也属于城镇户口,房屋老区改造,房屋仍以夏国忱名字骗取补偿款。郝时道是国家官员,城镇户口,以其父郝玉忱名义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逃避打击。严重违反国家农村宅基地使用规定,还骗取老区动迁补偿款,严重违法。这些情况都有证明人证明材料和有关部门调查结论为证。夏国忱家所居住区域是城南村二组,门前是通往屯子里的道,道南是两户住宅,邻道是两户住宅的园子种菜,园子南侧是房子。我承包地的东邻居是安兆贵家房子和宅基地,我承包地是蔬菜三组的地,归蔬菜村管。
证据2:每年国家都有航拍记录,徐术梅和安兆贵家都归城南村所管,此地块跟蔬菜村无关。有原始照片凭证,安兆贵、徐术梅两户的事实证明,原有参照物现在都在,虽然房屋已拆迁,整体没有改变,有照片为证,调每年国家有航拍记录。在县委、县政府苑振超书记领导下的台安县政府行政机关,自然资源局和台安县房屋征收管理局公开出示假文(违法违纪)骗取国家领导,转移麻痹领导视线,保护骗取国家资金的腐败分子郝时道。我给苑振超书记发信息哀求他帮助解决,却视为不见。对国家移交代办事项熟视无睹、置之不理,不为民办事,让老百姓的冤案沉渊海底,是腐败分子郝时道的保护伞。
恳请中央领导为民伸张正义,督办此案。认真查处违法违纪分子郝时道,同时追究各级渎职、失职人员责任,还我公平。13年来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我。
证据目录:
① 蔬菜村关于我承包地的证明书、台北区假证
卖给郝时道砖的人证实材料
郝时道用挖沟机挖大坑人的证实材料
被砍桃树和拉砖车的证实材料
② 国家自然资源部移交办件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向上级回复件
帮我栽树、除草人证实材料
夏国忱家住宅门前两户证实材料
2012年原始拍照凭证
现在情况拍照
调国家航拍记录
台安县八角台街道向上级回复件
我发给苑振超书记的短信内容
诉求书
申请书
举报人:王敏 13514227212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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