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控视频记录全过程
“先用右胳膊按在钱包上,之后慢慢伸出左手拿走放在柜台上的钱包。”6月28日,咸阳兴茂广场一餐厅内,一名顾客将钱包忘在收银台上,一名男子趁机在收银台取走钱包,而该男子不知道,监控视频记录了整个过程。
失主结账时
将钱包遗忘在收银台上
6月28日,在延安工作的南先生回咸阳看朋友,下午2时许,几人相约在咸阳兴茂广场一餐厅吃饭,吃完饭结账时,南先生的钱包却在一个转身之间,被人拿走了。
“结完账,餐厅赠送了一张优惠券,我朋友(南先生)便返回饭桌把优惠券给我们拿了过来,钱包顺手就放在了收银台上。”南先生的朋友小郭说,等他转身返回时,收银台上的钱包已经没了。
钱包里证件很重要,南先生和朋友抱着一线希望,在广场附近的垃圾桶找了一圈。“钱包里面装了300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现金无所谓,证件没了很麻烦。”小郭说,觉得拿包的人可能取走里面钱后将包扔在垃圾桶了,所以他们去找了一圈,但是没有。
监控视频记录男子拿包过程
无奈,小郭查看了餐厅的监控视频,一名男子拿包的过程清楚的被记录了下来。监控显示,6月28日14时56分,一男子走近收银台后,用右胳膊压住钱包,之后和收银员交谈起来,期间,不时抓耳挠头,四处张望。之后,趁收银员低头看手机,左手伸入胳膊底下取出钱包装进口袋离开,前后不到一分钟时间。
该餐厅一名工作人员称,事情的确发生在他们店里,但具体情况不便多说,希望该男子能主动和失主或餐厅联系。
事发后,小郭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称这是遗失,不予受理。损失虽然不多,但是让人挺气愤的,我们就想曝光这个人,餐厅的监控不明显,对方可能没有发现,却不知道自己做得再巧妙,也会有人看到的。”小郭说。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玮平表示,在视频监控下拿走别人财物,可以视为侵占。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或遗忘的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如果有相关证据,市民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寻求帮助。华商报记者 刘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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