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年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超万起
新疆网讯(记者李卫疆 通讯员刘运琦)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也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之后的首个环境日。当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新疆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据了解,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全区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1530件。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陈苹介绍,在上述的案件中,刑事案件335件,超过了2015年、2016年、2017年1—5月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总和。此外,还有民事案件11186件,行政案件9件。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把握环境资源审判内在规律,有序推进新疆环境资源审判基本框架的构建,新疆各级法院确立了服务保障新疆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制度构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新疆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对全区法院服务、保障新疆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与具体举措。同时还试行第一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逐步确立“三审合一”的环资审理模式、获批最高院环资实践基地。
此外,新疆各级法院还积极参加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搭建交流平台,深入开展理论调研,为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环资审判的监督指导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陈苹介绍,新疆各级法院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多元化保护体系,促进全区环境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此外还会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全社会环保意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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