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腾翔星火示范基地农场于2007年被龙游县领导周中民官商勾结强行拆迁,损失惨重。姜平生作为农场创办人,对强拆赔偿结果不服,进行了长达10年的艰难诉讼,多次遭遇枉法裁判和人身攻击,他的损失和诉求至今没有得到依法审理和公正判决,造成他蒙受2385万元的惨重经济损失。
姜平生,男,汉族,今年51岁,浙江省龙游县模环乡人,大专农学经营管理文化,农技师中级职称。1987年至1995年受聘于龙游县农业局,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1995年姜平生积极响应团中央号召,承包了140亩荒山地,创办了“龙游县腾翔星火示范基地农场”和“中共衢州星火示范基地”。姜平生曾被团中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授予“全国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被中国青年团浙江省委、共青团龙游县委员会评为“青年星火带头人”,被龙游县人民政府授予三等奖。
姜平生没有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用勤劳和汗水经营着农场,先后投入500万元,建设“竹笋”两用林、松杉木林、茶叶林、观赏鱼塘、养猪场、养鸡场,初见效益。
正当姜平生的农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之时,龙游县领导周中民为了个人政绩和利益,不顾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于2007年对姜平生的农场进行了强拆,造成姜平生正在实施的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毁于一旦,经济损失惨重。
姜平生的农场占地140亩,具备荒山投资开发资质,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证。农场被强拆后,政府部门把青苗补偿款付给了龙游县湖镇镇周家村经济合作社而不是投资人姜平生。姜平生不服,与合作社进行了诉讼,在县领导的干预下,龙游县法院仍将补偿款的一部分判给了合作社。姜平生不服,提起了上诉。
姜平生的养猪场、养鸡场被强拆,按照合同规定应分得补偿款25万元和养猪场、养鸡场房屋残值8万元,而征地单位背着姜平生,不顾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将姜平生应分得的款项打入合作社账户,导致姜平生利益受损,至今不能追回。
因为林业局错发采伐证,导致姜平生农场的树木被他人砍伐,造成24万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至今未赔。
姜平生为了维权,十年来进行了十一场诉讼,由于政府官员干预司法,结果都被枉法裁判而败诉。姜平生告诉记者,和龙游县政府征地合作的开发商根本不具备开发建设资质,这个公司是县领导周中民的关系户,纯粹为了私利。姜平生对拆迁补偿不满进行诉讼,多次遭到县政府领导周中民的干预,他和妻子家人还多次受到周中民幕后主使龙游吉祥土石方建设有限公司指使黑社会的威胁和恐吓。合作社社长周金祥曾在夜间带领黑社会闯入姜平生家里对姜的妻子和儿子进行恐吓,使姜平生及其家人的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创伤。姜平生的11次诉讼都遭到了政府部门领导的干预,导致法院不能秉公审理,违法办案,枉法裁判。省市两级法院以姜平生案件超诉讼时限为由,不予立案受理。姜平生的律师告诉记者,一、原告申请法官回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原告合法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案件根本没有超出2年诉讼时限,是法院听命于政府,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曲解法律;三、政府征地行为应该信息公开,原告代理律师却遭不予查阅拒绝,该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吗?四、政府征地谎称:原告农场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的140亩荒山投资开发权20年零6个月合同,承包土地没有政府批准,实属非也;五、政府征地征收行为,至今未告知原告的农场企业单位即“告知、听证、公告”法律之规定程序。法院不能公正审理民怨,听命于政府部门领导,以权代法,枉法裁判,贻害无穷。
十年诉讼,十年上访,十年维权,十年艰辛,带给了姜平生累累伤痕。51岁的他,两鬓已添白发。谈到案子,他的情绪异常激动,使劲的向记者倾诉冤情。谈到将来,他仍然对生活充满着希望。他说:“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保障民生,反对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纠正冤假错案,重视群众上访问题,老百姓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政策,大家对未来充满着信心和希望。我认为我是有理的,我一定要讨回公道,我坚信这一天不会太遥远。”
姜平生带给记者的材料足足有300多页,并且装订成册。他告诉记者,2016年4月26日他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他的诉讼材料进行了依法受理。
姜平生作为当年国家星火计划带头人,对国家是有贡献的,他的权益理应受到政府的保护,他的企业和个人财产更应受到法律的维护和公正裁判。由于龙游县政府和法院的不公正裁判,导致姜平生10年诉讼,10年上访,10年喊冤,10年坎坷,记者希望有关部门切实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重视姜平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达到息诉罢访,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光华社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控告人姜平生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姜平生联系电话 15869070937
1581142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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