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马建宇向阳光政务(8883111)栏目反映,他是龙马潭区英伦印象小区的业主,他说小区在交房的时候,物管公司表示,按照每平方米3块1的标准来收取装修管理费,马建宇认为这很不合理。
接到反映后,栏目组立刻将这个问题转交给了龙马潭区住建局,随后,区住建局回复说,根据龙马潭区发改局《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住宅装修期间,由物管公司收取的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在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标准内,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具体收费标准。
物管公司收取了这些费用后,不得再收取装修工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楼道维护费等其他费用。造成共有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同时,在文件中还明确规定,装修服务费电梯住宅不得高于每平方米3块5,没有电梯的住宅不得高于每平方米3块的标准收取。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