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纪委领导:
我是控告人:翟玉普 现于唐山市丰南区中医院任职外科主任 身份证:130222197107270810手机微信同号:15932581998微博http://weibo.com/u/5616940790 邮箱 zhaiyupu@163.com
控告要求:1对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副局长陈柱滥用职权知法犯法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并追究刑事责任。2对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路北检察院、路北法院相关办案人员对陈柱丁毅及打手们的包庇追究法律责任
事件经过: 我因原来工作调动与唐山工人医院丰南分院院长丁毅见过面,2014-2-19日晚十点通电话,电话中发生争执互相谩骂,期间其夫人唐山纪委副书记冯慧杰和我也有说话,丁毅电话扬言说弄死我,稍过一会号码13363396211(后得知为我区巡警大队长孟令东)打给我问我是不是找死让我等着,我担心家人受伤害遂打车去路北区原丁毅所住小区外准备与他们理论,后于北门西五十米被数名打手均手持镐柄将我打成重伤,部分打手笔录显示当晚他们在百货大楼等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副局长陈柱到来后是陈柱带队对我实施了殴打。后打手把我转移至丰南区李济亮家,这时陈柱和其下属齐国友到来以故意杀人未遂威胁我,我说我与丁毅电话里言语互掐且他先说弄死我,我赤手空拳被打成重伤何以定我故意杀人未遂,这不是恶人先告状吗?陈柱无言不但不缉拿打手们还拒绝我去医院看病的要求并强行将我带到丰南公安局洋装给我做笔录非法拘禁我二十个小时,第二天下午见我身体实在坚持不住才将我放行经过手术捡回了性命。事发后我问当晚赶到现场的丁毅的副手董福胜丁毅为何下如此毒手,董说:“你昨晚和丁言语互掐,你提到伤他男人尊严的话了”。
此案经我多方控告移交至刑警队,该队仅刑拘顶包打手五名,我与打手头目李某素不相识,李某说是赵占刚让他去的现场,而赵是丁毅夫人唐山市纪检副书记冯慧杰的干弟弟与头目李某根本不认识,也根本没有他两个的通话显示,我与赵不认识且无矛盾发生,显然李某在撒谎包庇,路北分局不以此为线索以缉拿幕后雇凶,却以电话基站因时间技术原因缺失为借口包庇陈柱,匆匆诉至检察院 ,且将起码是寻衅滋事罪的案子重罪轻定为故意伤害,且漏掉两名打手伪证罪的叠加定性,匆匆为涉嫌伪证上网追逃在天津被抓获移交给唐山的嫌疑人赵占刚(纪检副书记冯慧杰的干弟弟)办理了取保,路北公安以同为公安人员无权拘捕陈柱为由推给路北检察院,路北检察院背弃职责,对路北公安的包庇行为放水,不对公安的重罪轻定进行修定,办案人员说公安报什么罪名我们就按什么诉,更以陈柱的行为是工作时间之外属个人行为应由路北公安局拘捕为理由拒绝对陈柱立案,丰南检察院则以当晚发生在路北区应由路北公安或检察院对陈柱立案为由推诿。目前法院已经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我律师提出的几名打手寻衅滋事罪和李某冬某的叠加伪证包庇罪均不予认定,仅按故意伤害罪做了判决,竟然认定所谓投案却不如实完整供述案情的头目李某是自首并从轻判决,另一包庇罪的李某仅判了缓刑。
陈柱:1部分笔录显示当晚为陈柱带队,其现场有言语指挥。2此案发在路北区,陈柱无权直接介入此案,对我亦没有合法的传唤手续,明知我是案件受害者身负重伤,置我苦苦哀求不理控制我近二十个小时,且其拒绝移交至案发地路北区公安机关.
后经可靠途径得知,当晚我和丁毅通电话后丁毅打给陈柱令其找打手,当时陈柱赵文武孟令东(三人均为丰南公安局干部)正在一起饮酒,陈柱当晚喝多了(有现场见证人马某和我的电话录音为证),陈柱派孟令东打电话给我威胁收拾我,我没有服软,陈柱便委派赵文武打给打手头目李某令其召集打手,后陈柱孟令东赵文武与打手们在市百货大楼汇合由陈柱带队去现场对我实施了伤害,打手们受陈柱指使将我遗弃至路南区十九个庄,陈柱得知我已骨折后又派打手迂回将我强行带至丰南区李济亮家陈柱管辖的范围,备其粉墨登场对我威胁恐吓。
河北省政法委及唐山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贾文雅2014年对此案均做过批示,2015年国庆阅兵前贾市长亲自接见我让我哪里也别去告了并承诺依法严惩给我满意结果,两年来我千余次控告,丁毅陈柱不但逍遥法外,还派人对我跟踪监视威胁恐吓,更于14年15年得到了丰南区政府的嘉奖和三等功,对陈柱的侦查材料结果积压在公安局纪委已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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